福建福州,30来个人在监狱门口燃放鞭炮,庆祝一女子老公出狱,被警方以扰乱单位工作秩序为由,拘留10日,女子老公也再次被拘留,女子不服气上诉法院,法院是怎么判的?
张某是福州当地的一个比较“有头有脸”的人物,平时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势力,但因为张某过于嚣张,和别人打架,导致被抓进了监狱里。在监狱中住了一段时间后就被释放,没想到张某的妻子王某也是个行为十分高调的人,王某觉得老公住这一段时间的监狱辛苦了,所以决定给张某好好接风。她先是召集了平时关系比较好的朋友,准备去迎接老公,一共找了30多个人,并且最后商议要让张某做从监狱里出来最威风的人。考虑了很多种方案后,最后王某决定放鞭炮为张某庆祝,寓意“张某重获新生”,一行人仅鞭炮就购买了几千元。到了张某出狱那天,王某更是盛装打扮,并且一行人开了十几辆车,还给张某买了各种礼物和鲜花。王某还给丈夫准备了一套新的礼服,让张某从监狱出来后给换的,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等着张某出狱。张某出来后王某主动献上拥抱和亲吻,朋友们更是给张某送上鲜花和礼物,看着完全不像迎接一个犯罪人员,更像是为一个人进行庆祝。张某看到朋友来迎接也十分高兴,随后王某更是让张某换上自己来带的衣服,两个人站在一起“郎才女貌”,王某手里还捧着鲜花,两个人看着跟结婚一样bbin娱乐场。随后王某让在监狱门口放了自己带来的鞭炮,多个鞭炮一起点燃,足足燃放了十几分钟bbin娱乐场,张某对这样迎接自己出狱十分满意,感到很是威风。
看守所内的工作人员多次出来对他们阻止和警告,但张某夫妇并不在意,bbin娱乐场没想到就在鞭炮快要放完的时候,公安人员开着警车来到了现场。原来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将这个情况进行了上报,判定他们这样是对看守所的侮辱,并且有藐视法律的含义。随后这一行人全部被警方带走调查,包括该女子刚出狱的丈夫。王某不服气,认为自己没有错,于是将公安局起诉到法院,法院审理后是这样判的:王某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《刑事诉讼法》,她带头聚众扰乱社会治安,对于这件事警方已经立案侦查。王某得行为十分恶劣,虽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但她的行为构成了扰乱社会治安罪,最后被判拘留10天。王某在被拘留时态度比较嚣张,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没有错的,最后她将公安局进行起诉。王某这时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在起诉时她认为自己放鞭炮是为了给老公去晦气,并且表示法律也没有规定在监狱门口放鞭炮就要被抓起来。并且她没有扰乱任何社会上人员,所以公安局判她拘留10日是不应该的,她认为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对她没有依据,所以对公安提起上诉。并且王某直言公安局对她超期扣留,当初讲是拘留10日,但实际上拘留超过了30日,王某认为公安局在没有事实依据和未调查清楚原因的情况下,这样对她是违法的。她提起上诉后,希望法律可以公平进行判决,维护她身为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可王某当天在看守所门口进行拍照、送花、放鞭炮这样的行为都被拍摄了下来,这样的行为已经破坏了看守所的正常工作秩序。并且在看守所门口这样做,确实有藐视法律的情况存在,法院认为公安局这样的做法符合社会依据,处罚的事实清楚,证据充足。法院在审判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判定:公安局对本辖区内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进行行政管理处罚。公安提供的视频中,王某的行为确实比较恶略,警方只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单位秩序。而且公安局一直都是按照流程进行管理bbin娱乐场,所以并没有违反规定,根据治安管理法来判定,公安局这样的做法是程序合法、符合规定的。至于王某提出的将原有的10天拘留改成30天,公安局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,原来王某最初是被刑事拘留,并非行政拘留。被行政处罚的决定确定的10日行政拘留已由刑事拘留时间折抵,她提出的过期拘留自己,这样的说法法院进行了驳回。王某觉得法院有针对自己的含义,又提起了上诉,但二审依旧维持原判。